摘 要:近些年来关于我国房地产投机炒作,非理性哄抬房价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尽管国家制定了各项严厉的政策和法规来约束房地产企业,但是这些政策法规落实到地方政府层面上,其执行力度并不尽如人意。本文着重研究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希望能够提高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管理上的水平,促进病区地产行业的良性发展,稳定民生与经济。
关键词:房地产管理;地方政府;问题;对策
在房地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为了推进地区经济增长,到地方政府将房地产业作为当地的主导产业,为了提高经济增长点,个别地方政府甚至罔顾中央法令,任由不法地产商炒卖地皮,哄抬房价。有效的规范。本文主要研究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这对于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1 地方政府进行房地产管理的必要性
1.1 打破房地产市场的先天垄断
房地产行业自身具备垄断性的特点。政府的土地供应是有限的,地产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发权,作为土地使用的主体,在房屋交易上,地产商拥有极高的话语权,可以利用各种手段来打擦边球,哄抬房价。在房地产的交易过程中,买房的一方处于先天的弱势地位。为了防止不良开发商哄抬房价,地方政府有效的介入,可以稳定房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形成有效的监督。
1.2 有效的政府监管可以防止市场波动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的介入到房地产的调控,采取有效的手段管理相关市场,能够提高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进一步维护了国民经济的稳定。
2 地方政府进行房地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角色不明,监督者变经营者
过去30年间,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非常快,为了快速摆脱贫困,增加政府收入,一些地方政府错误地奉行唯GDP主义,为了快速获得利益,不惜放弃了政府监督者的职能。房地产产业可以快速的积累资本,成为了很多地区的热门行业。为了从房地产行业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很乐意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便利,导致在履行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放弃了中立的原则,摇身一变成为了房地产行业的经营者,甚至对于一些不良不法的房地产项目听之任之。
2.2 管理缺位导致土地闲置问题严重
在房地产行业中,炒卖土地的现象比较严重,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竞得土地,却不从事任何开发项目,要么坐地起價,要么导致土地被无谓的闲置。我国规定,土地闲置两年以上,政府便可收回,但实际上闲置三年以上甚至更久的土地非常多,而某些地方政府对资源明显地缺乏有效的管理,对于相关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很低,以长沙市为例,从2000年到2010年,十年的时间里只有两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囤地捂盘”非法行为被处置。
2.3 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性住房导致政府职能的矛盾
买不起房成为困扰国人的一大民生难题,但事实上政府有责任维护公民的住房权。对于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来说,保障及住房问题是地方政府必须要履行的责任,但现实情况常常是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往往表现出乏力的一面。保障性住房属于公益建设,政府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保证相关项目的建设。受到社会教育和政治影响的体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往往无法取得商品性住房建设能达到的效果,而且商品性住房建设能够为政府攫取巨大的利益。这就使得政府将房地产管理的侧重点倾向于商品住房。
3 地方政府进行房地产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3.1 明确政府在房地产管理中的角色
任何一个地方政府在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角色。政府是市场公平的维护者,同时也要履行经济行政法律三方面的监管责任。现在房地产管理过程中担当的角色,政府才能够有效的施展职能。首先,地方政府遵循中央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根据自身情况在行动时适当微调,切实落实中央政府对于居民住房的保障原则,满足公民提供住房功能和成色方面的需求。其次,地方政府也是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者,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切断一切的房地产不法行为,抑制市场波动,预防地产泡沫,保护当地房地产企业以及其他经济形势的安全和稳定发展。最后,地方政府是房地产相关制度法规的落实者。地方政府必须认真履行中央政府关于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相关规定和政策,根据自身情况,切实保障公民的住房权利,防止恶意抬高房价,稳定地方经济。
3.2 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